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依法设立的国家审判机关,依法受理西安市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各类案件,监督指导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、民事审判庭等和办公室、政治部等共18个审判及行政部门,现有法官及其他法院工作人员近500人,年审理各类案件7000余件。1910年(清宣统二年)12月,清政府设立西安府地方审判厅,厅址设在当时位于二府街的清军中营马常辛亥革命后,国民政府沿用清代机构设置及厅址;其后,北京及南京国民政府虽曾先后将西安审判机构更名为“长安地方审判厅”(1914年)、“长安地方法院”(1927年)、“西安地方法院”(1947年),但办公地址、审判场所未变。其间,1939年(民国二十八年),法院部分房屋被侵华日军飞机炸毁,法院暂迁至长安县杜曲镇关帝庙内办公,1948年(民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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